十三 关于开发世界海洋的若干问题

    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在分析帝国主义的本性时指出,财政资本在争夺世界上尚未分割的土地的疯狂斗争中唯恐落后于他人,总想在地球上尽量夺取更多的地方,认为这些地方今后将成为原料的产地。列宁又指出,今天不适合于经营的地区,由于现代技术发展异常迅速,明天就可能成为有用的地区,因为将会找到新的方法来开发它并从中谋取利润。[参阅《列宁全集》第22卷,中文版第253254页。]

    在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一些强国加紧侵占已被发现的陆地,把这些陆地变成殖民地,随后进行开发,重新瓜分。那时,海洋只是敌对双方的海军为控制海上交通线而进行斗争的场所,但还不是国家利害冲突的目标。

    在最近的数十年,在开发世界海洋资源的时代,帝国主义国家之间为了经济和军事目的瓜分世界海洋的斗争日益激烈,因为世界海洋成了他们进行扩张的直接目标。十分明显,作为各侵略国政治工具的海军,在这一斗争中不可能是无足轻重的。

    在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的条件下,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和速度对于为经济和军事的实际目的而研究、开发、利用世界海洋和洋底,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因此,某些资本主义国家现在已经企图侵占世界海洋的某些地区和划分海洋势力范围。例如,美国国会里有人叫嚣,号召美国人向东方挺进,要在1980年前占领大西洋洋底,直至中大西洋洋底山脉,因为在这些人看来,洋底是没有边界可言的:谁占了就归谁。某些国家把领海线扩大到二百涅的做法,是一个极其令人不安的征兆。这不是别的,只不过是想要占领更大的海域罢了。

    世界海洋确有取之不尽的财富,这是某些国家对它感兴趣的根本原因,而世界海洋的巨大军事意义更吸引那些侵略国。

    众所周知,在海水中含有门捷列夫元素周期表的所有元素,而且它们的总量达到了惊人的数字。据科学家计算,在海水中含有大约一千万吨黄金,四十亿吨铀,二千七百亿吨重水。海洋深处的金属、矿物、燃料(石油、天然气、煤)、各种化学原料、核材料、动力和食物资源的蕴藏量之丰富,是陆地上已勘明的蕴藏量所无法相比的。

    相当大的一部分洋底覆盖着一层由铁、锰、钴、镍、铜和稀有元素组成的矿物结核体。地质学家认为,在洋底地层里蕴藏着大量各种不同的自然资源。现在已经知道,在北海、墨西哥湾和波斯湾,在阿拉斯加和加利福尼亚沿岸以及其他地区,都有大量石油和天然气矿藏。而且,据推测,石油和天然气的主要矿藏不是在陆地,而是在洋底。虽然人类只有在将来才能充分利用所有这些资源,但现在开发洋底资源的意义已经显得越来越重要了。几乎在大陆架的所有地区都在进行石油和天然气蕴藏量的勘探,而海洋石油的开采量还不到总开采量的百分之二十。

    真正取之不尽的海洋动力资源——涨潮、退潮、水流以及水温差等等,也具有巨大的经济意义。

    世界海洋中蕴藏的动物蛋白质——鱼类、海生动物、海洋浮游生物等,如采取补充繁殖措施,能成为解决地球上人口日益增长引起的食品问题的一个重要来源。现在捕获鱼类和其他海洋礼品,只在占海洋表面约百分之十的小范围里进行。每年世界捕鱼量约为六千万吨,但在不久的将来可望达到一亿吨,甚至更多。

    从海水中提取弥散的稀有元素,是实用海洋化学的基本课题。从海水中提取食盐、镁、溴、钾、碘和其他物质的问题已在经济和技术方面成功地得到了解决,从海水中提炼铀、黄金和其他贵重元素的方法也已经找到。这类工作的规模如此巨大,它在不久的将来势必引起世界经济的巨大变化。

    人类向海洋展开了规模宏大的进军。现在人们能够在二百米深处生活和工作,不久之后水下工作站将到达七百米至一千米的深处。深海潜球的里雅斯特已经潜入一万零九百十九米的深度,到达目前已知的世界海洋最深的盆地——马利亚纳盆地底部。有经济实效、有技术保证地更充分利用海洋的一切资源在最近几十年内将成为现实。

    开发海洋的规模,即使从美国《外交季刊》发表的统计数字也可以看出:1956年美国用于海洋地理工作的开支是二千五百万美元,1968年为四亿四千八百万美元,而到1970年则已超过九亿美元。

    在国际范围内用于开发海洋的拨款显著增加,说明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关系到所有国家的经济利益。这个问题现在是世界政治范围内最重要的国际问题和民族问题之一。当前某些资本主义国家企图确定世界海洋势力范围的尖锐斗争,不亚于十九世纪瓜分大陆势力范围的斗争。帝国主义国家已不满足于开发本国大陆架的天然资源,而极力把国家管辖范围扩大到远离本国海岸的国际水域里去。

    一些资产阶级国家企图霸占洋底某些地区的行动越来越坚决,规模越来越大,本国的政治、经济、生产和科学的某些部门都从属于这一行动。因此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矛盾,造成紧张局势。例如,在大陆架进行采掘和勘探的某些国家,已提出关于禁止船舶和军舰在水下设有作业区的水面上航行的问题,关于大大扩展领海范围的问题等等。这样提出问题就使得公海地位和航行自由受到一定的影响,公海地位和航行自由是保障在世界海洋的国际海域上利害相关的各主权国家之间相互关系得以调整的基本法律手段。

    苏共纲领规定不仅要利用已知的天然资源,而且要勘探新的资源。因此,世界海洋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研究世界海洋和利用海洋资源,已成为保证苏联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重大国家问题之一。在苏共二十四大的文件和代表的发言中,研究世界海洋和利用海洋资源的问题很受重视。苏共中央总书记朔确勃列日涅夫在党的二十四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我国准备同其他有关国家共同解决诸如……研究和征服宇宙与世界海洋等问题。[朔确勃列日涅夫:《苏共二十四大中央委员会总结报告》,苏联国家政治书籍出版社1971年版第37页。]

    然而,只有当海底和洋底始终是和平合作的区域的时候,只有当海底和洋底不被帝国主义占领和变成设置新式武器的战略基地的时候,才有可能共同解决这些问题。

    科学和技术的进步,使人类能够开始开发海底和洋底——不久前还不能到达的地球的一部分。但是,科学和技术的进步同时也给侵略者在海底和洋底设置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创造了条件。正因为如此,以苏联为首的爱好和平的国家才为反对新的军备竞赛,争取使海底和洋底成为和平的国际合作区域而进行斗争。

    根据苏联倡议而缔结的关于禁止在海底和洋底及其地下设置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条约,是解决这个问题的第一步,而且是重要的一步。这个条约包括十二涅领海以外的全部海域。由九十多个国家签署的这个条约已于1972年5月18日生效。

    1958年签署的关于大陆架的日内瓦公约,对海洋的划分作了一定的规定。根据这个公约,所有沿海国家有权开发深度在二百米以内或二百米以外而仍可能开发的本国大陆架的一切海底资源。公约的缺点在于没有精确规定沿海各国大陆架的外缘。这些不明确的地方,使某些资本主义国家有可能为其攫取大陆架以外的大片地区找到借口。

    今天存在着进一步瓜分世界海洋的严重威胁。所以,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从联合国起到几十个各种政府间的和非政府的组织和机构,都在研究法律制度问题和制定利用世界海洋的新的法律准则,这绝不是偶然的。现阶段这些工作最突出的特点是,某些发展中的亚非拉国家坚持要重新审定利用世界海洋的现行法律准则,理由是他们没参加过制定这些准则的工作。特别是他们硬说,现代国际海洋法已经过时,不能反映1958年以来世界上发生的变化。这些国家的代表坚持己见,认为这是穷国和富国之间的斗争,落后国家与工业发达国家之间的斗争。照他们的说法,工业发达国家蓄意侵犯落后国家的利益。

    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表,在联合国大会上强烈批判这些极端主义的观点,指出这种简单划分穷国和富国的超阶级的立场,不仅不公正,而且非常错误,是对社会主义各国人民的极大侮辱。社会主义各国人民自己创造了财富,没有剥削任何人,而帝国主义强国则是靠剥削殖民地人民发财致富。所以,倒是应该要求他们把掠夺来的东西,哪怕是其中的一部分,归还给发展中的国家才对。

    为准备有关国际海洋法方面许多问题的提案,成立了联合国关于和平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底和洋底的扩大委员会,并正在进行工作。根据1970年12月17日联合国大会第二千七百五十次会议(二十五届)的决议,委员会改为召开海洋法的国际会议的筹备机构。在二十七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在19731974年召开两次会议的决议。在委员会工作期间,审查了利用世界海洋的各方面法律问题。其间,一些国家提出全面地重新审查现有的世界海洋法律制度和推翻现行的国际海洋法一切条例的问题。也有人声明反对公海自由,其借口是这些原则已经过时,而且是被帝国主义用来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立场极其明确。苏共二十四大的决议强调指出,帝国主义破坏法律准则,并不能说明这些准则缺乏效力,而是说明帝国主义本身更富于侵略性了。所以应当改变的并不是这些准则,而是首先应当使一切爱好和平的力量团结起来,迫使帝国主义者严格遵守现行的条例。

    某些发展中国家强烈主张制定一个有关海底制度的公约,设立一个有极广泛权力的国际机构,这样的机构实际上会成为一个超国家的机构,统管各国开发海底的全部工作。显而易见,这是不够现实的,因为这种机构实际上要规定成立某种国际银行团,而由于资本主义市场的客观规律,最大的帝国主义垄断组织必然在银行团中起主要作用。因此,事情并不依提出这些主张的人们的善良愿望为转移,这一国际机构的权力恰恰会被他们本来想反对的那些势力所窃取。

    目前,领海宽度的问题引起有关利用世界海洋的国际机构的重视。

    实践证明十二浬领海宽度是切合实际的。目前规定领海宽度为十二浬的有五十四国,三浬的有二十六国,四浬和六浬的有十国,三十浬的有四国,八十浬的有两国,十浬、十八浬、一百浬、一百三十浬的各有一个国家,而二百浬的有八个拉美国家和一个非洲国家。据专家计算,如果所有的国家都宣布领海宽度为二百浬,那么在我们地球上三亿六千一百万平方公里的水面,大约有一亿四千万——一亿五千万平方公里被沿海国家所占有。几乎所有的海域都会变成沿海国家的领海,特别是地中海将完全被分割掉。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立即规定限制领海的宽度,因为再拖延下去,就可能造成实际上瓜分公海的危险。如果考虑到目前许多国家都拥有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化设备和实际能力,那么这种危险现在已经开始成为现实。根据已经形成的实际情况,从沿海国家的利益与公海自由的原则合理结合起来这个角度出发,把领海宽度限制在十二浬的范围内,看来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舰艇、船舶和飞机通过国际海峡的自由通航问题也是争论的中心。联合国许多代表团认为,如果没有国际海峡的通航自由,那么公海自由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国际海峡连接着公海,并且长期以来就是人类最重要的世界水道。

    许多海洋国家和内陆国家,甚至对于用作国际航道的一百一十多个海峡采取十二涅的领海宽度也表示不安,因为它们将被沿海国家的领海所隔断。显然,这将严重影响这些海峡的法律地位,因为海峡至今仍然是公海的一部分,对航行没有任何限制。所以,在连接公海和用作国际航道的那些海峡上,所有往来的船只(在比较宽阔的海峡,还包括往返飞行的飞机)应该享有航行与飞行的自由。

    1972年7月,苏联在联合国海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了海峡航行自由的具体建议。例如,可以规定,沿海国家在狭窄的海峡上可以建立适当的走廊,让船只和飞机象在公海上一样自由通航。这些建议跟海峡的法律制度并不抵触,因为在这些海峡的通航由专门的国际协定予以调整。

    还有一个引起激烈争论的问题,就是确定大陆架外缘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各国的立场是极不相同的。例如,美国坚持大陆架的外缘为二百米的深度,但是这一主张没有得到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广泛支持。印度尼西亚和塞浦路斯对此表示不安,因为规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确定大陆架的外缘,对各国是不公平的,因为这样一来有些国家将拥有大片的大陆架,而另外一些国家则可能完全没有大陆架。所以,他们提议确定大陆架界限时,既要考虑到深度,还要考虑到离岸的远近。例如,墨西哥和澳大利亚认为,1958年的大陆架公约的条例是完全够用的。也还有另外一些建议,但分析一下这些建议就会看到,同时考虑到深度和离岸的距离而确定的大陆架外缘,才可能成为最现实的界线。

    由于可能会有某些国家把大片的海底地区宣布为自己的大陆架这种危险性,所以许多国家坚决要求尽快确定大陆架的界限,并主张通过一项为所有的国家都能接受的确定大陆架界限的标准。

    有关利用世界海洋的许多问题,实际上已经引起各国的注意,并且经常列为各级国际谈判的内容。上面列举的绝不是这些问题的全部。这类问题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在继续增加。其中之一就是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提出的一个问题:禁止把海底和洋底用于军事目的。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正在广泛计划建造水下技术设备,以实现洋底深处军事化。

    美国军界一个著名人物在《外交季刊》杂志上发表的看法,道破了美帝国主义对世界海洋的真实意图;再过十年左右的时间,我们将开始划分远离海岸的大片海洋。从我国的国防利益的观点来看,这些地区是极其重要的。我们将禁止任何一个国家进入我们所封锁的地区[《外交季刊》第7期,第31页。]。

    上面所说的一切证明了1971年2月11日签订的关于禁止在海底和洋底及其地下设置特别危险的武器的条约是重要的。而且,这个条约不论作为限制某些国家的扩张主义野心的一个手段,或是作为使海底完全非军事化,从而禁止进行耗资巨万、祸害无穷的军备竞赛的一个步骤,意义都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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