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任职于大东亚省

    一九四二年八月底,我在马尼拉[本书作者今井武夫子一九四一年七月被调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任新编的步兵第一四一联队长,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不久,即率领该联队参加侵略菲律宾的战争。]接到调任中国派遣军参谋的命令,九月中旬经过台湾到南京总司令部赴任。我被任命为派遣军总司令部副总参谋长永津佐比重中将指挥下的新编上海陆军部高级部员,决定在上海负责建立该陆军部。

    上海从事变前起,日本方面的机关已有大使馆和总领事馆。另外出云号军舰经常停泊,又常驻有海军陆战队的有关各机关,传统上,日本海军的影响比较强。

    由于这次事变,陆军的大部队在那里登陆,向长江上游地区前进,因此势必成为陆军各部队的补给基地,附设了各个机关;加之,从一九三九年秋起,不仅在上海设立了第十三军司令部,而且从兴亚院分设当地的机关起,满铁的事务所和日本政府各省的特派员等群聚该地,号令不一,达于极点。一般说来,在这样的环境下,政策的运用已经不能做到一元化了。

    因此,同日本方面各机关保持联系的中国方面也往往被不同意见所摆布,疲于奔命。凑巧当时总司令部正在制订进攻重庆的计划,与此相关,处理占领地区的行政问题,就提到日程上来了。因此,至少在陆军范围内,想把当前在上海的派遣军总司令部的直辖机关和第十三军司令部的特务机关等的业务中与中国方面的政务和经济有直接关系的部分,强有力地一元化起来,这就是新设上海陆军部的动机。

    但是这些与政务、经济有关的业务,显然不能单由陆军完全掌握,而是与政府各省有密切关系。因此十一月在内阁中新设了大东亚省,统一管辖大陆和南方占领地区的政务,决定在北平和上海设置强有力的派驻机关。所以上海陆军部新成立不久,情况就发生了相当变化,与最初设想有所不同。

    我又被调任为在东京新成立的大东亚省参事,十一月上旬从上海回到日本国内。我在战时脱卸军装,在第一任大东亚大臣青木一男、第二任大东亚大臣重光葵手下,任职到一九四四年九月为止。

    在这期间内,关于日华两国之间以及盟国的对日和平条件等,有值得一写的问题,因此略述二三事如下。

对华新政策的实施和国民政府的参战

    首先第一件应举出来的是:日本政府为使在对华处理上加强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治力量,为使日华一体向完成大东亚战争而迈进,在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的御前会议上决定了作为划时期的对华新政策。

    这一方针继承了四年前即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御前会议上所决定的调整日华关系的精神,我认为早在汪兆铭逃出重庆前于重光堂会谈中签字的日华协议记录上,日本方面对中国方面已有所约定,从而现在再称为对华新政策这件事本身就不妥当。但事实上其真相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围绕缔结日华基本条约及其实行这一问题,日本军作战当局借口战时的特殊需要,有不少人不肯轻易地予以实现,屡次拒绝中国方面的热切希望,因此阻碍了国民政府对政务的热忱。

    但是日本军自从瓜达尔卡纳尔岛[瓜达尔卡纳尔岛是西南太平洋所罗门群岛中的一个大岛。]战败以来,在西南太平洋的危机已渐次迫近,不得已从中国大陆调去三个师团的兵力,为解决中国事变已难以单纯地期待于作战了。因此考虑到绝不可缺少掌握中国民心和取得民众的协助,于是重行把这些事作为政策来推行。

    固然这一行动是太迟了,不得不慨叹错过时机,但我敢大胆认为,这是为了重新唤起一般军民的注意,使之易于实行起见,所以命名为对华新政策。

    第一任大东亚大臣青木一男,从一九四○年夏季以来到现在为止,是作为国民政府最高顾问驻于南京,协助国民政府设立银行进行发钞票等工作。但他了解当地日本方面的措施徒然招致中国官民的不满,在日华合作上处于使人忧虑的形势之中。他考虑为了体现日华合作,新政策是绝对必要的,不谋而合,与陆军的意见一致,因此他提议设立大东亚省作为第一步的措施。

    在这样的时代中,政府各省也进而同意,并得到了枢密院议长原嘉道的极力称赞,特别是传闻天皇也予以嘉奖。

    我从设立国民政府的时候起就同青木最高顾问同时在华工作,在南京任职。正因为我在总司令部作为一个担任政务的参谋,通晓国民政府的内情,我认为所谓对华新政策在匡救当地的弊病上是不可缺少的措施,曾努力促进当地军方予以实行。

    御前会议上决定的内容如下:

一、方针

        (一)帝国以国民政府之参战作为打开日华间局面之一大转机,以日华提携之根本精神为准则,专行加强国民政府之政治力量,同时谋求击退重庆所根据之抗日的借口,真正向更新中国与完成整体战争迈进。
        (二)对照世界战局之推移,在美英方面反攻达到最高潮之前,谋求以前项方针为基础之对华各种措施取得结果。

二、要领

        (一)加强国民政府之政治力量。
        (1)帝国对国民政府努力避免干涉,极力促进其自发之活动。
        (2)极力调整占领地区内之地方特殊性,使国民政府加强对其地方政府之指导。
        (3)在中国之租界、治外法权及其他各种特殊事态,根据尊重中国之主权及领土完整之宗旨,谋求迅速废除或调整之。
        关于九龙租借地之处理,与香港一起作为另项规定。
        (4)使国民政府以不可动摇之决心和信念讲求各方面的自强途径,谋求广泛获得民心,特别普及为求完成战争所必要之增强生产和官民对战争目的之认识,以及确实体现加强维持治安等,使之对战争彻底进行合作而无遗憾。
        (5)帝国参照将来国民政府之充实和加强及其对日合作之体现等,考虑于适当时机对日华基本条约所附之各项规定加以必要之修正。

        (二)经济措施
        (1)当前之对华经济措施以扩大获得完成战争所必需之物资为主要着眼点,谋求在占领地区内重点开发、取得紧要物资,并积极获得敌方物资。
        (2)当实行经济措施时,力戒日本方面之垄断,同时运用中国方面官民之责任与创见,使之体现其积极的对日合作的内容。
        (三)对重庆的方策
        (1)帝国不以重庆为对手,不对其进行一切和平工作,但在形势变化下拟进行和平工作时,另行决定之。
        (2)使国民政府顺应上述帝国之态度。
        (四)战略方策
        帝国之对华战略方策根据既定方针。

    又,根据上述方针,具体方策在政府与大本营的联络会议上加以决定。

    项目列举如下:

    第一、日华间为确保战争合作之基本规定;
    第二、加强国民政府之政治力量;
    (一)加强国民政府之财政;
    (二)调整国民政府对地方政府之关系;
    (三)交还租界及移交北平公使馆区域;
    (四)废除治外法权;
    (五)处理在华敌产。
    第三、经济措施;
    第四、其他具体方策。

    随着上述对华政策的确定,一九四三年一月九日发表了旨在以日华两国合作完成对美英两国共同作战的联合宣言。当天,南京国民政府宣布对美英宣战,汪主席宣誓日华两国同生共死。

    又于第二天即九日,日华两国签署了关于交还日本租界和废除治外法权的协定。

日华同盟条约和大东亚会议

    随着对华新政策的实施,在当地日本军所占据的物品和建筑物逐步归还中国方面,而且以往日本人所垄断经营管理的企业和工厂等逐步改为日华合办事业,因此中国方面极表好意和感谢。但同时从日本方面却屡次听到不满的呼声,这是不得已的事情。

    当时大东亚战争的战局已对我方不利,但日本政府在一九四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的御前会议上决定了大东亚政略指导大纲,十月三十日新缔结日华同盟条约,约定废除以前的日华基本条约和一切附属议定书以及日本军的完全撤兵等问题。

    到这时候,在南方日本军占领地区中的形势也大有进展,缅甸、菲律宾分别在八月、十月宣告独立,同时也订立日缅和日菲同盟条约,钱德拉·鲍斯又建立了自由印度临时政府,十一月五、六两日在东京召开了大东亚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行政院长汪精卫、满洲国国务总理大臣张景惠、菲律宾总统何塞·劳雷尔、泰国代理内阁总理大臣旺·威泰耶康、缅甸内阁总理大臣巴莫。推举日本的总理大臣东条英机为会议主席,另外,自由印度临时政府主席钱德拉·鲍斯也列席了会议。六日会议结束后,发表了联合宣言。

    联合宣言的要点如下:

        大东亚各国相互提携完成大东亚战争,将大东亚从美英的桎梏之下解放出来,保全其自存自卫。根据下列纲领建设大东亚,以期有助于确立世界和平。
        一、大东亚各国互相合作确保大东亚之稳定,以道义为基础,建设共存共荣之秩宇。
        一、大东亚各国相互尊重自主独立,实现互助敦睦之实,确立大东亚之亲密和睦。
        一、大东亚各国相互尊重其传统,发挥各民族之创造性,提高大东亚文化。
        一、大东亚各国在互惠之下密切提携,谋求其经济发展,增进大东亚之繁荣。
        一、大东亚各国增进同世界各国之交往,废除种族差别,普遍交流文化,进而开放资源,以贡献于世界之进步。

    大东亚战争开始,我海军于一九四二年六月在中途岛战败后,日、美两军从八月以后就开始了瓜达尔卡纳尔岛的争夺战,但我军在一九四三年一月终于撤退了。又,新几内亚东部地区的战势也对我方不利,在北方也有一九四三年五月阿图岛[阿图岛为美国阿留申群岛西端的小岩岛。太平洋战争初期曾为日本帝国主义所攻占。]的败北,八月有基斯卡岛[基斯卡岛位于阿图岛的东北。]的撤退,各方面敌人的反攻已形显著,战势于我不利。在国内也各方面整备决战体制,加强动员也相继进行。到十一月,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和中国重庆政府主席蒋介石三人各自随带军事、外交顾问在开罗会合,会谈关于对日问题,二十七日发表了所谓《开罗宣言》。以后罗斯福、丘吉尔又继续和苏联总理斯大林举行德黑兰会谈。

    《开罗宣言》的要点如下:

        三国军事方面人员,关于今后对日作战计划,已获得一致意见。
        三大盟国表示决心以不松弛之压力,从海陆空诸方面加诸残暴的敌人。此项压力已经在增长之中。
        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身图利,亦无拓展领土之意。
        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的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
        日本亦将被逐出于其以暴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
        三大盟国轸念朝鲜人民所受之奴役待遇,决定在相当期间,使朝鲜自由独立。
        三大盟国抱定上述之各项目标并与其他对日作战之联合国家目标一致,将坚持进行为获得日本无条件投降所必要之重大的长期作战。

    在这期间,我在大东亚省任职,从一九四三年四月起约一个月的时间内,跟随大东亚大臣青木,连同从外务、大藏、海军派往大东亚省的荐任秘书荻原彻、爱知揆一、谷冈平八郎和秘书渡边昭,旅行于印度支那、泰国、新加坡、缅甸以及爪哇、苏门答腊、婆罗洲、西里伯斯等岛和菲律宾;第二年一九四四年从一月起约一个月时间与荻原荐任秘书一同旅行于印度支那、泰国、马来半岛和缅甸,视察了南方占领地区。在满洲和中国大陆,我或与青木大臣同行,或屡次单独旅行,都是策划同当地日本机关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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