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联武装力量中为祖国服务”勋章

    一、二、三级“在苏联武装力量中为祖国服务”勋章是根据1974年10月28日命令设立的。此勋章以三、二、一级(最高级)顺序依次授予。授予在军政训练、保持部队高度战斗准备和掌握新式技术兵器方面成绩优异,在服役中工作出色,能够顺利完成指挥员交给的特殊任务,在履行军人天职时表现出勇敢、奋不顾身的精神,以及在苏联武装力量中服役期间有其他功绩的苏军各军种、边防军和内卫部队的军人。荣获全部三级“在苏联武装力量中为祖国服役”勋章者享有特殊优待和特权。

一级“在苏联武装力量中为祖国服务”勋章

二级“在苏联武装力量中为祖国服务”勋章

三级“在苏联武装力量中为祖国服务”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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