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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功勋荣誉章 独立功勋荣誉章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1988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授予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离休干部和在中,央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顾问委员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治协商会议等担任职务而不在军队继续担任职务的军队干部。制作材料为金银,合金。直径40毫米,厚度2毫米,重约28.9克,为5K金,所含黄金重量5.9克,白银重量23克,价值519元。采用长城图案,象征在中国人民为民族独立而筑成抗日的坚固长城。环抱主体图案的是长城垛口图案,它和其上方光芒四射的五角星,象征着以中国共产党为主体的坚不可摧的抗日联盟。荣誉章的外轮廓是光芒线的8只角,寓意8年抗日战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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