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勋章综述

    俄国勋章是俄国为表彰军功和其他功绩而设立的国家荣誉奖赏。革命前俄国的授勋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倾向性。这种奖赏基本上是授予统治阶级的代表人物。根据俄国“关于设立勋章和其他奖章”趵法律规定,勋章可授予:“神职人员、军官、文官、宫内官员;外国国君和氏族邦君,供职的贵族(有无官级俱可)和无职无级但有突出功勋的贵族;由于对俄国尽心效力和心怀诚意而受到赏识和感激的外国人,有特殊功勋而值得奖赏的商人和其他人员”。法律还规定,“受勋者不包括小市民和土地所有者。”

    圣徒安德烈·佩尔沃兹万内勋章是俄国第一枚勋章,1698年由彼得一世设立,只有一级。这是俄罗斯帝国的最高奖赏。除带钻石和不带钻石的勋章外,还设立了勋章的星章。星章上有“信仰和忠忱”字样。绶带为浅蓝色;在隆重场合佩戴勋章时,以金链代替绶带。

    伟大殉教者圣叶卡捷琳娜勋章,或解放勋章,是为纪念彼得一世和俄国军队在普鲁特远征(1711)中摆脱危难和彼得一世之妻叶卡捷琳娜参加这次远征而于1714年设立的。勋章有两级,一级是勋章带星章,二级只有勋章。勋章上有“热爱与祖国”字样。绶带起初为白色带金边,后改为红色带银边。

    圣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勋章,1725年初由彼得一世作为军事奖赏而设立。他死后,掌握国政的叶卡捷琳娜一世将非军人也列入了首批受勋者之列。勋章只有一级,上面有“劳动与祖国”字样。绶带为红色。除带钻石或不带钻石的勋章外,还设立了勋章的星章。

    圣安娜勋章,1735年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公爵卡尔·腓特烈为纪念他的妻子安娜·彼得罗夫娜(彼得一世之女)而设立,有“授给热爱真理、笃信宗教和忠实的人”字样(为拉丁文)。绶带为红色带黄边。自1742年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太子彼得—乌尔里希(未来俄国皇帝彼得三世)来到俄国后,开始将圣安娜勋章授给俄国臣民。1797年,此勋章完全列入俄国勋章系统并分为三级;自1815年起分为四级(一级勋章带星章)。1796年,保罗一世设立了圣安娜勋章的一种特殊奖章——有镀金号码的银质奖章,挂在安娜勋章的绶带上,授给多年完美服役的士兵和士官。

    伟大殉教者和所向无敌者圣乔治勋章,1769年由叶卡捷琳娜二世设立。有四级(一、二级带星章)并标有“服役与勇敢”字样。勋章为金质的、表面覆盖白珐琅的十字章;星章为金质四角章。绶带上织有三黑两黄纵向相间色带。只授予有军功的军官和将军。1855年以前,此勋章还授予多年(25年)完美服役或参加18—20次海战的军官。1807年设立了此军事勋章的奖章,授给作战勇敢的士兵和士官。奖章为银质十字章,挂在乔治带上。起初,奖章只有一级;1856年分为四级:一、二级为金质十字章;三、四级为银质十字章。自1913年改名为乔治十字章。

    功德齐圣徒的圣弗拉基米尔大公勋章,1782年叶卡捷琳娜二世为奖赏文武官员的战功及其他功绩而设立。勋章上有“利益、荣誉和光荣”字样。有四级(一、二级带星章)。绶带为红色,带黑色宽边。军官(从1855年起)和文官(从1872年起)在达到一定年资后被授予四级弗拉基米尔勋章。

    白鹰勋章,于1325年在波兰设立。在波兰国家被瓜分及其部分领土并入俄国后,自1815年起开始以俄国皇帝的名义把它授给在波兰出生的人。1831年列入俄国勋章。只有一级,勋章上有“信仰、沙皇和法律”字样(为拉丁文)。绶带为蓝色。

    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于1765年在波兰设立。和白鹰勋章一样,也是从1815年起以俄国皇帝的名义授给在波兰出生的人。1831年列入俄国勋章。自1816年起分为四级;而自1839年起则分为三级(一级勋章带星章)。勋章上有“奖赏、鼓励”字样(为拉丁文)。绶带为红色,沿边有两条纵向白带。

    耶路撒冷·圣约翰勋章(马尔他勋章),1048年十字军远征时期产生于耶路撒冷的军事僧侣团体的奖章。保罗一世在接受马耳他骑士团大团长的称号以后,从1798年起开始将约翰·耶路撒冷勋章授给俄国臣民,其中包括妇女。1800年,为了奖赏“无过失”服役20年的低衔军官,设立了约翰·耶路撒冷勋章“多纳特”章,即有号码的铜质小十字章。保罗一世死后不久,约翰·耶路撒冷勋章和“多纳特”章即被取消。

    功德齐圣徒的圣奥尔加女公爵勋章,设立于1913年,有三级。1916年,帕娜耶娃由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失去了三个当军官的儿子而被授予二级勋章。

    在俄国金质十字章是一种特殊奖章,就意义而言近似于勋章,它授予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参加攻克奥恰科夫(1788)、伊兹梅尔(1790)、巴扎尔吉克(1810)战斗,也参加过普鲁士—埃劳战役(1807),但未荣获勋章的军官。这些十字章挂在乔治勋章绶带上。

    俄国勋章的位次规定如下:安德烈·佩尔沃兹万内勋章、叶卡捷琳娜勋章、一级弗拉基米尔勋章,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勋章、白鹰勋章、二级弗拉基米尔勋章、一级安娜勋章、一级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三级弗拉基米尔勋章、四级弗拉基米尔勋章、二级安娜勋章、二级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三级安娜勋章、三级斯坦尼斯拉夫勋章、四级安娜勋章。乔治勋章和奥尔加勋章的位次没有规定。

    1826年以前,凡获得任何一级俄国勋章者均可享受世袭贵族的权利。后对商人阶层人员进行了限制。1845、1855年规定,只给获得一级勋章或各级乔治勋章和弗拉基米尔勋章者以世袭贵族的权利,而给获得其他各级勋章者以非世袭贵族的权利。

    一级勋章挂在挎于右肩左斜的宽绶带上(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勋章、白鹰勋章和安娜勋章挂在挎于左肩右斜的绶带上),其星章戴在左胸前(安娜勋章的星章戴在右胸前)。二级勋章挂于颈上(乔治勋章和弗拉基米尔勋章的星章戴在左胸前)。三级乔治勋章和弗拉基米尔勋章挂于颈上,而三级安娜勋章、斯坦尼斯拉夫勋章和四级乔治勋章、弗拉基米尔勋章戴在胸前。四级安娜勋章挂在受勋者的冷兵器上。

    1797年以前,受勋者可以把任何数量的宝石镶在自己的勋章上。自1797年起,镶有钻石或金刚石的勋章和星章就成了特殊等级的奖赏。自1845年起,授给不信奉基督教者的勋章上的圣像和圣者花字改成了国徽图案。同时,安德烈·佩尔沃兹万纳勋章和白鹰勋章的星章上的字样也被取消。1828—1874年,在一、二级安娜勋章和星章、斯坦尼斯拉夫勋章和星章上添上了王冠,作为特殊等级的赏赐。自1855年起,在军功勋章和星章(乔治勋章除外)上添上了两把交叉在一起的宝剑;安德烈·佩尔沃兹万内勋章和白鹰勋章的宝剑位于勋章的上部、王冠的下方,其他所有勋章和星章的宝剑全都位于正中。

    根据勋章颁发条例规定,所有受勋者均须向国家金库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数量依奖赏而定),供向一些穷苦受勋者发放养老金用。只有获得乔治勋章和金质兵器者免交此款。

    十月革命以后,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于1917年11月23日通过了“关于取消等级和文官官衔”的法令,宣布废除所有沙皇时代的勋章和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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